限定告訴權 又稱「專屬告訴權」,係特定告訴乃論之罪所賦予之告訴權,此項告訴權既專屬特定之人,自無指定代行告訴之餘地。 刑事訴訟法 第234條 刑法第230條之妨害風化罪,非下列之人不得告訴: 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刑法第240條第2項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刑法第298條之妨害自由罪,被略誘人之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亦得告訴。 相關條目 告訴權 專屬告訴權人 刑事訴訟法, 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