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憑證 債權人的債權經由執行程序仍無法全部獲得滿足,債權人聲請由執行法院發給的證明文件。將來如果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時,可以直接根據該證明文件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而不需另外繳納執行費用。 相關條目 法官助理 民法, 民法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