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權濫用禁止原則 父母依其親權,負有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惟親權之行使非絕無限制,未成年子女亦享有基本權,親權既為子女利益而存在,故父母應為子女利益而行使權利義務,故父母若有濫用親權,國家應依聲請加以糾正或停止,或依職權加以監督。 相關條目 家事事件 民法, 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