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證(民訴) 本證係指為證明自己負有舉證責任之事時而提出之證據及證明之程度,而本證之證明程度必須達到使法官認為確有此事的確信程度,才能認為負舉證責任之一方舉證成功,否則就須負擔真偽不明之不利益。 相關條目 主張 - 抗辯 - 否認 本證 - 反證 勘驗文書 - 報告文書 自由心證 全辯論意旨 經驗法則 論理法則 證明妨礙 民事訴訟法, 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