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 我國檢察機關依法院審級,設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臺南、高雄、花蓮檢察分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及22個地方檢察署。 基於檢察一體原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法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官實施犯罪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及執行其他法令所定之職務。 相關條目 刑事追訴機關 退案審查制 緊急通訊監察 審檢分隸原則 檢察一體原則 檢察官 地檢署 檢察署 傳票 法院組織法, 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