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害犯

係指某些犯罪成立的前提,是這犯罪行為已經造成法律上保護的利益 生命、身體、財產等)受到具體侵害(例如 人死了、自由財產權被剝奪了),而非只是抽象的風險或可能性而已。

實害犯是行為對於法益行為客體造成客觀可見的損害結果,始能成立犯罪。換句話說,犯罪行為產生了一個實際上可以被感官確認的損害結果,才會成立犯罪既遂

例如 傷害罪被害人,在現實上身體已經遭受侵害,所以傷害罪是屬於實害犯。相對地,酒駕上路會提高發生交通事故的危險,所以只要酒駕上路,不用等到實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也要處以刑罰,這個規定便不屬於實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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