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人

在一個聲請案件中,對造當事人,就稱為相對人。為意思表示或行為的對象。如果是在訴訟事件中,就稱為被告

例如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主張甲醫院積欠全民健康保險有關的費用,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甲醫院的財產,在這件假扣押聲請程序中,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是聲請人,甲醫院是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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