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物又稱不特定物,與特定物相對,為交易中當事人僅以種類、數量、品質等較不具體的方式指定的物,而給付種類物,債務人應給予中等品質之物,而種類物於交付時也會變為特定物,而以種類之債為標的的交易,於該特定標的物滅失或具有瑕疵時,則不會陷於給付不能的情形,如以種類物為買賣標的,該標的有瑕疵時,買受人可以請求交付無瑕疵的物,而不會發生給付不能。
例如 某一廠牌的汽車、某一廠牌的腳踏車等屬之。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