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讓與 Credit Assignment 債權人將特定債權的全部或一部移轉給受讓人。也就是將債權移轉與第三人,使其成為原有債之關係之債權人而言,如僅係約定債務人應向第三人為給付,而非以移轉債權為標的者,即非債權之讓與。 要件 為了保障債務人利益或交易安全,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 例如 甲因借錢給乙而對乙享有300萬元的借款債權,後甲欠丙500萬,所以將「對乙的300萬債權」全部讓給丙,用以抵銷對丙之欠款,並約定丙可自己向乙提告請求清償。甲、丙的行為即是「債權讓與」。除了甲借錢給乙的證據如借據、匯款紀錄外,丙應特別留意是否有通知乙,讓乙知道甲已將債權讓給丙。 相關條目 債之移轉 債務承擔 併存之債務承擔 免責之債務承擔 債權讓與 受讓人 處分行為(民事) 債之移轉 債務承擔 債權讓與 準物權行為 讓與人 觀念通知(vorstellungsmitteilung) 主觀的預備合併之訴 民法, 民法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