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變動公示原則 物權變動公示原則係指物權之變動,必須以一定之公示方法表現於外,始能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登記及交付皆為事實行為。 不動產:登記(經國家機關之登記)(民法第758條第1項) 動產:交付 (民法第761條第1項前段) 相關條目 物權 物權法定原則 物權類型 一物一權主義 物權變動 物權變動公信原則 物權變動公示原則 民法, 民法物權, 物權, 原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