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訴訟標的理論 以原告起訴時所表明的「訴之聲明」及「原因事實」所共同呈現對被告所請求之法律上地位(受給地位與形成地位),作為解釋、認定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法律關係之標準。 有別於舊訴訟標的理論,係直接以實體法上具體權利(如請求權、形成權等)作為訴訟標的。 相關條目 訴訟標的相對論 訴訟標的 民事訴訟法, 訴訟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