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異議之訴 第三人主張就執行標的物有防止讓與或交付之權利,而請求以判決排除或撤銷強制執行的訴訟。 例如:債權人甲因故意或過失,將第三人丙的財產指為債務人乙的財產,聲請法院對丙的財產強制執行,執行機關因此查封丙的財產時,丙可以在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以為甲為被告,向執行法院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相關條目 形成之訴 民事訴訟法, 訴之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