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治療師 中華民國國民經物理治療師考試及格並依《物理治療師法》領有物理治療師證書者。 業務範圍 物理治療之評估及測試。 物理治療目標及內容之擬定。 操作治療。 運動治療。 冷、熱、光、電、水、超音波等物理治療。 牽引、振動或其他機械性治療。 義肢、輪椅、助行器、裝具之使用訓練及指導。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物理治療業務。 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 相關條目 執行業務所得 醫事人員 物理治療 操作治療 行政法, 物理治療師法, 醫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