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犯

犯罪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馬上便被發覺者,為現行犯。例如 某甲乙的腳踏車,當場被乙發現。

另外,如果不是實施的當下或實施後馬上被發現的犯罪,但被追呼為犯罪人者,或因持有凶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也是以現行犯論(準現行犯)。

相關法條

刑事訴訟法 第88條
  1.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2.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3.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1.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2. 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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