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關係
又稱「借貸契約」,約定將物借給他人使用的
契約關係
。根據借貸關係,
貸與人
將物
交付
借用人使用,借用人負有
返還
的
義務
。借貸關係又可分為「消費借貸契約」及「使用借貸契約」。
類型
消費借貸契約
:若借用可代替物(
如
金錢等),而約定借用人只需返還貸與人同種類、品質、數量之物(
例如
甲拿一張新台幣1,000元鈔票借給乙,乙將來只需返還任何一張新台幣1,000元鈔票給甲,而不需返還甲
交付
乙的那一張鈔票)。
使用借貸契約
:如果約定借用人必須返還原先貸與人交付的特定物(
如
車輛)。
相關條目
民法體系
不可預知之情事
主契約
代替物
法定利率上限
借用人
原因關係
消費物
貸與人
債務拘束契約
債權行為
隨意條件
取締規定(行政法)
誠實信用原則
民法
,
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