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寓地 寄寓地係指非以定住所之意思,基於自由意思而寄住於他人住處,歇宿停留較久之處所。 民事訴訟法第4條規定生徒、受僱人因財產權涉訟,得以寄寓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相關條目 法定管轄-合意管轄-應訴管轄-指定管轄 土地管轄-職務管轄-事物管轄 專屬管轄-任意管轄 寄寓地 民事訴訟法, 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