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行為
主行為係不須其他
法律行為
之存在,即得獨立成立之法律行為,一般之法律行為均為主行為,如債權契約、物權移轉契約、
租賃契約
等屬之。
相關條目
依意思表示結合標準區分
單獨行為
-
契約行為
-
合同行為
依所發生的變動權利類型區分
債權行為
-
物權行為
-
準物權行為
依是否需特定形式區分
要式行為
-
不要式行為
依發生效力時點區分
生前行為
-
死因行為
依是否合乎構成要件區分
完全法律行為
-
不完全法律行為
依是否須其他法律行為存在區分
主行為
-
從行為
依當事人之給付是否互受利益區分
有償行為
-
無償行為
依標的物交付是否為生效要件區分
要物行為
-
諾成行為
暴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