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應執行刑 指法院就被告所犯的數罪,而宣告數刑期時,依職權或聲請將該數刑期,裁定被告合併應執行的刑期。 例如 被告犯三個竊盜罪,各被判有期徒刑1年、1年6月、2年,法院定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相關條目 法定刑 宣告刑 執行刑 聲請定應執行刑 刑法, 刑事訴訟法, 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