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權 審判權為「一般」管轄權;而管轄權則為「具體」的審判權。係指對於某紛爭,我國法院即司法機關有無加以審理裁判的權限。 相關條目 司法 判決之無效 指定管轄 刑事訴訟法體系 移轉管轄 審判權(刑事) 諭知不受理 判決違背法令(行政) 特別要件 審判權衝突 事實審 法官 訴訟繫屬 管轄權 司法權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釋字第392號-刑訴法檢察官羈押權、提審法提審要件等規定違憲? 釋字第448號解釋-行政機關出售、出租公有財產所生爭議之審判法院? 憲法訴訟法 舉重以明輕 刑事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