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刑事訴訟)

已確定的終局裁判,以該裁判所認定事實錯誤或有重大瑕疵,請求撤銷原裁判,再開訴訟程序

再審原因

為可聲請再審的事由。

舉例來說,刑事訴訟法第420條所規定情形,均為可提起再審之原因: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