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場權 在場權係指被告到庭始得審判,若有違反則屬判決當然違背法令(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6款)。但得用代理人之輕微案件,則得不待被告到庭而為審判(刑事訴訟法第36條)。 相關條目 被告 聽審權 辯護權 任意辯護-強制辯護 共同辯護 多數辯護 在場權 聲請調查證據權 對質詰問權 對質 質問法則 例外:義務法則、歸責法則、防禦法則、佐證法則 緘默權 救濟權 到場義務 忍受義務 對質義務 刑事訴訟法, 刑訴當事人, 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