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責法則 不利證人不能到庭對質詰問,必須是非肇因於可歸責於國家之事由所致,否則法院不能採納未經質問的不利證詞。刑訴法並無歸責法則的直接明文規範,應求諸於憲法要求及法律規定的對質詰問相關規範。 相關條目 被告 聽審權 辯護權 任意辯護-強制辯護 共同辯護 多數辯護 在場權 聲請調查證據權 對質詰問權 對質 質問法則 對質詰問容許例外 義務法則、歸責法則、防禦法則、佐證法則 緘默權 救濟權 到場義務 忍受義務 對質義務 刑事訴訟法, 對質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