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權(刑訴) 係指被告所得為訴訟行為,其在性質上或法律規定上許為代理者,得由辯護人代為行使,辯護人行使此項權限,本應尊重被告之意思,原則上不得與被告明示之意思相反(例外者,如 刑事訴訟法第110 條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 民法上的代理權,可參照代理權(民法) 相關條目 辯護人 閱卷權 交通權 - 接見通信權 在場權 辯護權 代理權 異議權 代理人 輔佐人 刑事訴訟法, 訴訟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