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明確性原則 法明確性原則係要求立法行為具有可理解性、預見可能性、審查可能性。 可理解性:法規範之意義並非難以理解 可預見性:應有客觀、一致之認定標準,使一般人得以明確掌握。 可審查性: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以司法提供人民有效的權利救濟途徑(大法官解釋多認為法律規定本身需足夠明確,以作為司法審查依據) 相關條目 法治國原則 憲法最高性原則 - 立憲主義 基本權利保障原則 權力分立原則 憲法保留 依法行政原則 法律優位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比例原則 適當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 狹義比例性原則 依法審判原則 法定法官原則 審判獨立原則 法安定性原則 法明確性原則 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共和國原則 民主國原則 社會國原則 憲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