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獨立原則 審判獨立原則主要是要求法官於進行審判時以客觀、中立的方式進行。必須依據法律審理並公平的作出裁判,不受外界輿論、行政上級長官或其他與法律規定不相關的因素干預。 憲法第80條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為避免國家或他人不當干涉審判,法官應有身分之保障。因此,憲法第81條載明:「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內涵 根據釋字第530號解釋,審判獨立可分為: 職務獨立性:指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 身分獨立性:謂法官之身分或職位不因審判之結果而受影響。 相關條目 法治國原則 憲法最高性原則 - 立憲主義 基本權利保障原則 權力分立原則 憲法保留 依法行政原則 法律優位原則 法律保留原則 比例原則 適當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 狹義比例性原則 依法審判原則 法定法官原則 審判獨立原則 法安定性原則 法明確性原則 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共和國原則 民主國原則 社會國原則 憲法, 刑法, 民法, 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