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為

指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或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故意過失侵害他人生命、身體,依中華民國法律刑罰規定之行為及刑法第18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及第24條第1項前段規定不罰之行為。

學理

犯罪行為係指個體之行為違反當時當地居民所一致認同之公益公共秩序、共同利益、法律規範),而受到社會大眾譴責之行為,而行為當時是否基於自由意志生心理缺陷而造成,均不影響其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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