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連結 這是引用、連結到目前頁面的頁面清單。 民法體系不代替物不可分物不要式行為不動產不融通物公示主義主物代替物出質人加工可分物用益物權交付(民事)合成物合夥契約合夥人自力救濟自建取得所有權行紀留置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所有權抵押物拍賣物權行為物權信託物權變動公示原則附合非重要成分非消費物指示交付赴償之債重要成分原始取得原物時效取得消費物特定物留置權動產從物混合添附善意受讓單一物孳息無主物先占間接代理集合物種類物標的物質押質權融通物他人之物加重竊盜罪包攝錯誤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使用竊盜被害人承諾最重本刑竊佔罪竊盜罪鑑定行為或不行為義務執行利益政治獻金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買賣動產契據間接強制郵政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