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
審理
判決
,即審訊並加以判斷。審判通常由
司法機關
依照
法律
進行,並依照法律來決定結果。
相關條目
事實審
刑事妥速審判法
判例
對商品為虛偽標記罪
應報刑主義
枉法裁判罪
特信性文書
通常法院
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
一般拘提
上訴不可分
不告不理原則
中間程序
事後審查制
交保
人之同一性
代理人(刑事)
併案審理
偽證
傳聞證據
公平審理原則
公平法院原則
具保
勘驗筆錄
原始證據
原審法院
可追訴性
合併起訴
合審合判
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權
國民法官
在場權
審判期日
審判程序
專家證人
強制辯護
彈劾主義
扣押
擔當自訴
更為審判
毫無合理懷疑
求刑
法官獨立性原則
法定迴避
準備程序
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答辯
管轄錯誤判決
續審制
羈押庭
羈押期滿
義務辯護人
職權上訴
職權主義
聽審權
覆審
言詞審理原則
刑事訴訟程序
訴追
起訴(刑事)
起訴書
鑑定
限制書
非任意性抗辯
非供述證據
非常上訴
轉據反致
司法院
審判獨立原則
法定法官原則
訴訟權
子女最佳利益
審判籍
指定管轄
職權調查主義
法庭活動
司法機關
司法行政事務
合議審判
合議
地方法院
審判長
審級制度
普通法院
書記官
最高法院
法官
法官學院
觀護人
公法上之爭議例外規定
聲請再審
行政刑法
請願權
證據
法律文言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