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
法律
上指因
私權
不獲
履行
、受到
侵害
、或其他事項爭執不能解決時,請求司法機構本於
司法權
,依法
裁判
的行為。
相關條目
不公開審理主義
出庭
台上
民事訴訟
子女最佳利益
代辦商
自力救濟
爭點效
保全程序
家事調解
從給付義務
債權
當選無效事件
監察人
調解前置
懲罰性賠償
一事不再理(民訴)
一貫性審查
上訴人(民事)
不爭執
中間確認之訴
分配表異議之訴
反射效
反訴
反訴原告
反請求
主張等價原則
主觀的追加合併之訴
主觀舉證
主觀舉證責任
代位訴訟
以原就被原則
失權效
必要共同訴訟
示範訴訟
全辯論意旨
共同訴訟
再開辯論(民事)
合一確定
合意停止訴訟
同一之訴
自認
自認之撤銷
否認子女之訴
形成之訴
攻擊防禦方法相牽連
言詞審理主義
言詞辯論階段(民事)
言詞辯論終結(民事)
事物管轄
受訴法院
和解(民事訴訟)
固有期間
承受訴訟(民事)
抵銷抗辯
法定之舉證責任轉換
爭點簡化協議
直接審理主義
客觀舉證責任(民事)
原告之訴
特別審判籍
紛爭解決一次性
起訴階段(民事)
追加之訴
勘驗(民訴)
參加人(民事)
參加效力
專屬管轄
移審效力
第三人異議之訴
第三人撤銷訴訟
終局判決
處分權主義
處分權原則
被告(民事)
陳報狀
備位聲明
答辯狀
給付之訴
訴之客觀合併(joinder of claims)
訴訟外紛爭解決
訴訟告知
訴訟參加
訴訟實施權
集中審理主義
意定的舉證責任轉換
當事人適格
認諾
輔助參加(民事)
適時提出主義
應訴管轄
聲明承受訴訟(民事)
簡易訴訟程序(民事)
證明妨礙
續行訴訟
辯論主義
立法理由
共同被告
刑事訴訟
挑唆包攬訴訟罪
恐嚇危害安全罪
總額原則
一事不再理原則
人之不可分
上訴具體理由
中間裁判
公判中心主義
公設辯護人
公訴程序
公開審理原則
反訴
回復原狀(刑事)
行為期間(刑事)
形式的舉證責任(刑事)
防禦權
併案審理
承受自訴
法律上一罪
法規範一致說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
陪審團
訴追
訴訟主義
訴訟行為(刑訴)
訴訟程序違背法令
集中審理
當事人對等原則
審判筆錄的絕對證明力
審級利益
彈劾主義
暫時安置
簡式審判程序
證據保全
證據排除法則
證據開示
證據禁止
關聯性法則
續審制
辯護人(刑事)
權利告知
聽審權
鑑定人
存證信函
委任書
秘密保持命令
從屬性(勞動契約)
撤銷交通裁決
請願權
上訴狀(行政)
再審之訴
判決違背法令(行政)
利益衡量模式
抗告法院
原告代表人
特別要件
狹義之行政訴訟
追加確認訴訟
假扣押(行政訴訟)
就審期間(行政)
裁判費
當事人主義
對審
輔助參加人
審定
鄰人訴訟
聲請訴訟救助
簡易訴訟程序(行政)
利害關係人
抗告人
攻防方法
言詞辯論
事實同一
始足當之
承當訴訟
三級二審制
合議
地方法院
法官助理
書記官
最高法院
訴訟指揮權
漸進擴大強制律師代理制度
審判長
審級制度
爭點
金字塔訴訟制度
待證事實
律師
重複起訴
原告
書狀
起訴
起訴人
起訴效力
強制律師代理
敗訴
移審效力
被告
勝訴
無資力
程序瑕疵
答辯書
裁定
訴之追加
訴之變更
訴外人
訴訟文書
訴訟主體
訴訟代理人
訴訟行為
訴訟法
訴訟能力
訴訟救助
訴訟通知
訴訟費用
訴訟經濟
訴訟標的
訴訟繫屬
當事人恆定原則
管轄權
履勘
調解
閱卷
分散違憲審查制度
受益權
集中違憲審查制度
解釋理由書
權利救濟
曉諭
興訟
臨訟置辯
簡易程序
證言
證據
闡明權
辯論終結
辯護人
聽訟
法律文言用字